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研究评论

在建工程的承包人向该工程的抵押权人承诺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效果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9日    阅读次数:19152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在建工程的承包人向该工程的抵押权人承诺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放弃行为是否损害建筑工人利益。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放弃行为无效;不损害工人利益的,放弃行为有效,但仅对该抵押权人产生建设工程价款债权的清偿顺位劣后于抵押权的效果,发包人的其他债权人据此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上一篇:当“执法者”蜕变为“施暴者”:女厕群殴案终审,法律如何为权力划界 下一篇: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伤害,离婚夫妻一方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是否承担侵权责任?